為強化公司治理及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,本公司於2022年10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(以下簡稱:委員會)。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共三名,依據「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」規定,本委員會應至少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,並聘任具備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之專業人士擔任,以維持薪酬委員會之獨立、專業與公正性,並避免委員和公司間利益衝突的風險。
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:
薪酬委員會定期檢討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計劃,以確保可吸引、激勵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。
為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、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,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,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成員有三位。
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:
為實踐本公司永續發展目標,並強化永續治理,爰依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「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第九條第一項之規定,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本委員會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,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,委員會成員資格應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,且至少一名董事參與督導。
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,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並提報董事會: